可如果她还是执迷不悟呢?
“那我也算尽力了。”宋雁归耸了耸肩:“给她机会,又不是准备给她当娘。”
“可如果她真的有朝一日学成了摄心术……”
“那她也早就脱胎换骨,不是现在的她了。”宋雁归没多做解释,只神秘一笑。
能掌握这门禁术的只有两种人。
一种是资质上佳天赋卓绝之人,这样的人江湖中寥寥无几,王云梦、王怜花就属于此类。
还有一种是心性纯粹无生恶念欲望之人,林仙儿的习武资质远非上佳,要学成此术,只有后一种可能。而后一种情况,一旦学成之后又生恶念,甚而会反噬己身前功尽弃。
宋雁归倒希望她能学成。
“至于你呢……”青衣人笑着顿了顿,径直拍了拍他的肩:“明天还有明天的事要做。”
—————————
华灯初上,云来酒楼。
楼里酒香氤氲,人来人往,食客的谈笑声此起彼伏。二楼临窗的雅座,一袭绯衣的男子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修长的手指拈着酒杯,并不去看那些若有似无飘来的或打量或惊艳的目光,嘴角似笑非笑。
酒楼的老板躬身上前对他说了些什么,他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老板得了示意,将打包好的点心妥帖送至桌旁,随后屈身告退。
有些人只是出现在那里,就能轻易攫取目光,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李寻欢走进酒楼的时候,一抬眼就看到了王怜花。
他微微一怔,上一回,也是在这里……只是上一回或许是巧合,这一回则不然。对方是特地出现在这里等他的。
王怜花拎着点心拾阶而下,冲他微微颔。
“王兄怎会在此?”
“受人之托。”王怜花慵懒地笑了笑,见李寻欢一脸释然,微微挑眉:“恭喜,心结已解。”
李寻欢闻言又是一怔:他又是如何猜到……
忽而又像是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绯衣灼灼的男子轻笑道:“有人托我带一句话给你,如果你再这幅半死不活的纠结样子,她不介意越俎代庖,替林姑娘出气。”
领教一下小李飞刀什么的,不是说说而已。若不是因为遇到了荆无命等人,临时改变了主意,宋雁归本是打算亲自上阵的。
用小李飞刀把小李探花扎成刺猬,想想就刺激。当然也只是想想,林诗音舍不得,宋雁归就绝不会叫她伤心。
李寻欢赧然一笑,温和的眉眼间是淡淡的无奈,那个梦的确叫他恍惚了一段时日,陷于苦思不知如何与人言说,说是梦境太过匪夷所思,说是事实又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只好自己排解。
唯有一件事李寻欢确认,会生这些改变,或许和宋雁归的出现脱不开关系。
念头通达,似乎也只在一刹那。
等天气回暖,他就带诗音和林舒回江南去罢。
~~~~~~~~~~
“所以你当时是怎么一眼就看出来,李寻欢和林诗音之间出了问题的呢?”
一口点心一口茶,满足地半眯着眼睛,在伸手要拿下一块的时候被人制止:“当心积食。”
她无辜地眨了眨眼,“哦”了一声,随意拍了拍手心的点心屑。
冷不丁爪子被人捏在手里,用沾过水的帕子轻柔包裹住她的指尖,柔软的缎面摩挲着皮肤,一阵微痒的触感,他低垂着眼睫,仔仔细细地牵着她的手擦过一遍。
做完这一切,他才慢条斯理地收了帕子,目光在昏黄摇曳的灯光里晦暗不明。
该怎么告诉她?说他年少时最见不得别人幸福美满,因为那样只会更反衬得自己痛苦可笑,也因此总能很轻易现那些所谓的幸福美满底下,藏着怎样的惊涛骇涌。
“王怜花……”
他轻“嗯”了一声抬眸,撞进她明晃晃坦荡赤忱的一双眼睛。
这双眼睛,里面此刻盛满他的倒影。
一种只有和她在一起时才会感受到的,酥酥麻麻的暖流,在血脉里缓缓流淌,奇异地抚平了心里的那些尖刺。
如果知道二十七岁的自己会遇到宋雁归,他好像甚至可以原谅自己不被任何人期待的前二十年。
被她全然接纳,仿佛将他心底最后一丝阴翳也照亮。只是注视,就足以叫他生出无限欢喜,心脏仿佛被温暖的阳光包裹着,微微蜷缩,柔软又滚烫,一下比一下快地,剧烈跳动。
他曾经在相近的时节失去过她,如今他们又回到了这里。
微凉的手指抚过她的脸颊,连呼吸也放轻,他深深望进她的眼底,嘴角微微上翘,雪天寒夜,多么不合时宜。
他听到自己说:
“宋雁归,嫁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