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早就氧化了,变得有点灰。
但他每天都拿酒精擦一遍。
就像在擦自己的骨灰盒。
*
三十七岁那年,他被评为“本年度最值得信赖的青年企业家”。
他在颁奖台上发言,照本宣科地讲着“未来计划”。
最後一段,突然停了。
所有人都看着他。
他低头看着手中讲稿,忽然轻声说:
“我以前认识一个人,她说,‘别人碰过的东西,我不要。’”
台下寂静一片。
他顿了顿,低声笑起来:
“现在想想,她说得对。”
“我本来就不是干净的。”
“我也从来配不上她。”
*
掌声响起来,他鞠躬下台。
助理递给他水,说:“许总,您今天讲得有点多。”
他点头:“是啊,说太多了。”
然後回车里,关门,锁死,缩进黑暗里。
*
他回家的第一件事,是脱了外套,打开那只抽屉,拿出那本日记本。
他写:
【她今天还是没有回来看我。】
【但我表现很好,没人看得出来。】
【她会不会……有一天,会因为我太乖了,就想回来摸摸我头?】
他停笔,笑了一下,眼圈忽然红了。
过了一会儿,他合上日记本。
深吸一口气。
起身去洗澡。
温度调到三十八度——她最喜欢的那种温热。
*
他疯了。
但疯得极美丶极稳丶极体面。
疯得像一场慢性绝症,谁都察觉不了,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这辈子,再也没有“人”的生活了。
他只是她不要的东西。
被别人碰过的丶脏了的丶不配留在她手里的——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