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旭现在很闲。
对于吴七,他自然是不会拒绝的,更不会瞧不起七爷。
别看他长得很胖,但他的年龄,跟曹旭差不多。
二十多岁就当上了捕快?
没点家世,没有点实力,如何能做到这一步?
曹旭的眼力何等毒辣,一看就知道,这胖子是个豪爽的人。
所以,曹旭才会想要和他打好关系。
“七爷,三叔和我的妻子都在忙着家族的事。”
“我一个人,带了二三十个孩子!”
“一去就是一天两天,这学堂岂不是要乱套了?”
“放了他们!”
吴七没有再勉强。
其实,能让他动心的,只有一个。
唯一的可能,就是曹旭!
两人在大街上穿行。
一路上,许多认识他的人,都向他抱拳行礼。
他挺着个大腹便便的,偶尔还会跟他打招呼。
很受欢迎!
“七少,那家店才是正宗的。”
曹旭笑道:“我跟你也不是很熟。你去准备吧,我请你吃饭!”
吴七摇了摇头,斩钉截铁。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不用叫七爷,也不用七爷了,叫我老七就行。”
“旭哥儿,论吃,论喝酒,我七爷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有什么好处?我们家最好了!”
咦?
曹旭听得目瞪口呆。
所以,
你们是不是开饭店的?
原来如此。
这么胖?
“好,那我就在你的酒楼里,好好吃一顿,我就不客气了!”
吴七怪目瞪口呆。
你是怎么判断错误的?
“喂,旭哥儿,这客栈不是我们的地盘。我要在我家喝一杯!”
“你不明白吗?”
“我在安国长大,知道哪家的菜最正宗!”
“不过,每个人的特色菜都不一样,懂吗?”
“那咱们就挨家挨户地买,然后回去好好吃一顿,多好啊!”
曹旭:“……”
你真是太挑剔了!
不就是一顿饭吗?
这一次,曹旭可算是长见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