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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1章 今年桃花来年风雪(第2页)

刘重润又问,“听说钟先生,很早就与宁剑仙相识,互为好友,难道先生还不清楚他的为人?”

钟魁咂了咂嘴。

随后他给出答案。

“一个鸟人罢了。”

他妈的,你在书简湖,怎么闹腾都行,没事喊我过来作甚?

虽说机缘不少,可你问过我,想不想要了没有?老子在太平山待得好好的,求爷告奶,终于把九娘请了过去……

最多再软磨硬泡个几天时间,就能摸上九娘白花花的大腿和胸脯,你小子倒好,一封信就给我干书简湖来了。

你宁远呢?

东砍西砍,是,剑术是高,打得人惨叫连连,风流得很,可怎么完事之后,拍拍屁股就走了?

如今你搂着媳妇儿,日子滋润且美满,他娘的,老子钟魁,就得守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吃糠咽菜。

遭瘟的世道。

遭瘟的宁远。

片刻后,回过神。

钟魁从袖中掏出太平山独有信纸,开始给某人写信,没写多少,就一句话。

“宁远,书简湖一切安好,重心放在修行上,希望下次见面,你我都能跻身上五境,好友钟魁,勿念。”

刘重润伸长了脖子,瞧见信纸内容后,蓦然笑道:“看来钟先生,之所以能跟宁剑仙结为好友,不是没有原因的。”

“嘴如刀子,心似豆腐。”

钟魁掏出飞剑,送信破空离去,没好气道:“你懂个屁,老子现在修为低,打不过他,但凡我要是上五境,你看会这么好说话吗?”

刘重润一本正经道:“照我估计,先生这辈子,可能都不会是宁剑仙的对手。”

破天荒的,青衫书生这回没有反驳,反而点头笑道:“理该如此,就该他宁远,剑术通神,境境最强。”

刘重润一拍额头,“真不知道你们两个,到底是属于哪种人,教人无语,难以评价。”

钟魁颔道:“我是书生,他是剑客,普普通通,就这么多了。”

刘重润翻了个白眼,没再与他扯皮,转过身,去往停靠众多渡船的岸边,她身为洞天掌律,管的就是买卖生意。

只是没走几步。

妇人忽然驻足不前,扭过头,看向洞天那边,视线穿过书简大门,能依稀瞧见里面的四季如春。

刘重润久久没有收回视线。

书上有句美好言语,叫做如沐春风,可在这位妇人看来,自己此刻,却不止如此,分明是被春风环绕。

唯一可惜的是。

当时在珠钗岛的宝光阁,自己没能色诱成功,没把那人的裤腰带,给解下来,啧啧,委实可惜。

钟魁就算了。

太丑。

远处,一袭青衫落拓,则是看向刘重润,揉着下巴,略微失神。

书简湖的人心,好像最初的变化,就是来自这个美妇,而宁远的出现,则是给了她一个坚持下去的理由。

教化人心,这个课题,仅是依靠书本上的学问道理,或许本就难以成事,毕竟大多数人,都不认字。

认字儿的,也不一定愿意看书。

可能这就是那句,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为何偏偏行万里路,放在了读书之前吧?

钟魁最后望向北方,想起自己的三妹黄庭,叹了口气。

不知道这些时日过去,黄庭有没有抵达北俱芦洲,历练的怎么样了,有没有跻身金丹境?有没有被人欺负?

之所以黄庭是三妹。

是因为在更早之前,大概就是太平山事变之后,她曾找上钟魁,两人合计了一番,就定下了此事。

认可了当时在客栈门外,宁远拉着他俩,做那斩鸡头烧黄纸的结义之举。

钟魁原先是想做大哥的。

可黄庭这妮子,死活不答应,两手叉腰,说他俩的命,可都是宁远救下,所以理所当然,大哥的位子,也只能由他来坐。

钟魁拗不过她。

所以这客栈结拜的三人,最终的顺序高低,年纪最小的宁远,做了大哥,钟魁二哥,黄庭则是三妹。

但其实三人里,黄庭的岁数,是最大的,大哥与二哥,凑在一起,都赶不上她的八十有六。

这桩客栈三结义。

真是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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