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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节(第3页)

难道这条规则还有另一层意思?

「在这个世界,你不可以杀人,但你可以借助它之手。」

规则中提到,你可以杀人,但不能依靠自已的双手去杀人,你需要借助它之手。

难道是因为“天选者”的双手杀不死它们?

只有诡异才知道诡异的弱点在哪里。

“天选者”一旦杀不死它们,它们就会记住“天选者”的相貌,在末世怪谈场景,它们比“天选者”更会利用规则。

所以,这条规则好像对秋辰无效,因为他的业火天赋可以毁尸灭迹,它们遇到秋辰的业火天赋都是必死无疑。

它们人都死了,自然没有办法记住秋辰的相貌。

从另一方面来讲,秋辰既可以利用它之手杀掉诡异,也可以利用自已的业火天赋杀掉诡异。

不过,这条规则的最终目的肯定是为了让各位“天选者”找到对自已有利的诡异,也就是亲辰派。

它或许能成为秋辰通关的关键。

单枪匹马不如强强联合。

。。。。。。

泡菜国的“天选者”鲁南虽然没有看到客厅的日记本,但他看到了超市纸条上面的规则。

鲁南认为不能杀人这条规则应该是错误的规则。

首先,每个“天选者”都携带着突击步枪和手雷,如果不能杀人的话,突击步枪的作用是什么?

好玩?

手雷的作用是什么?

听响?

其次,末世怪谈场景里面的生物都看不到“天选者”手中的突击步枪,如果不能杀人的话,为什么要这么安排?

能放黑枪,但不能杀人?

这是碳基生物能想出来的规则?

鲁南还有另一个想法,规则中的杀人有可能是杀人未遂的意思。

一旦你杀人未遂,它就会记住你,被它记住的人,除了死别无选择。

因为你根本逃脱不掉。

鲁南并没有前往曙光避难所,换句话说,他根本不知道有曙光避难所这条消息。

这个末世怪谈场景不能提示,所以他的国家也没有任何办法。

一切只能靠鲁南自已操作。

曙光避难所并不是必去之地,但一定是重要之地。

因为“天选者”在怪谈世界并不是自由自在的,他们能去的地方非常少,所以每出现一个新地方,一定是个重点之地。

可以搞不明白,但一定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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