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这条规则还有另一层意思?
「在这个世界,你不可以杀人,但你可以借助它之手。」
规则中提到,你可以杀人,但不能依靠自已的双手去杀人,你需要借助它之手。
难道是因为“天选者”的双手杀不死它们?
只有诡异才知道诡异的弱点在哪里。
“天选者”一旦杀不死它们,它们就会记住“天选者”的相貌,在末世怪谈场景,它们比“天选者”更会利用规则。
所以,这条规则好像对秋辰无效,因为他的业火天赋可以毁尸灭迹,它们遇到秋辰的业火天赋都是必死无疑。
它们人都死了,自然没有办法记住秋辰的相貌。
从另一方面来讲,秋辰既可以利用它之手杀掉诡异,也可以利用自已的业火天赋杀掉诡异。
不过,这条规则的最终目的肯定是为了让各位“天选者”找到对自已有利的诡异,也就是亲辰派。
它或许能成为秋辰通关的关键。
单枪匹马不如强强联合。
。。。。。。
泡菜国的“天选者”鲁南虽然没有看到客厅的日记本,但他看到了超市纸条上面的规则。
鲁南认为不能杀人这条规则应该是错误的规则。
首先,每个“天选者”都携带着突击步枪和手雷,如果不能杀人的话,突击步枪的作用是什么?
好玩?
手雷的作用是什么?
听响?
其次,末世怪谈场景里面的生物都看不到“天选者”手中的突击步枪,如果不能杀人的话,为什么要这么安排?
能放黑枪,但不能杀人?
这是碳基生物能想出来的规则?
鲁南还有另一个想法,规则中的杀人有可能是杀人未遂的意思。
一旦你杀人未遂,它就会记住你,被它记住的人,除了死别无选择。
因为你根本逃脱不掉。
鲁南并没有前往曙光避难所,换句话说,他根本不知道有曙光避难所这条消息。
这个末世怪谈场景不能提示,所以他的国家也没有任何办法。
一切只能靠鲁南自已操作。
曙光避难所并不是必去之地,但一定是重要之地。
因为“天选者”在怪谈世界并不是自由自在的,他们能去的地方非常少,所以每出现一个新地方,一定是个重点之地。
可以搞不明白,但一定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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