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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走了。负手站在窗前的秦振邦,嘴角牵起一丝苦笑,对于她的离开,她不是应该早就习惯了吗?
第一次她的离开,是不告而别,不,准确的来说是他没有接到她要离开的消息,她没有向他告别的必要。
高中开始,秦振邦便开始搬到学校去住,只有周末才回家。
一直以来,秦振邦都不知道他对叶炯榆是什麽样的感情,说不上来,因为很复杂。
在大院儿的孩子里,她依然不服从他,他也没再勉强,或者是习惯了她与他处处争锋,他也习惯了成为她赶超的目标,看着她紧跟着自己後面。却无法超越的时候,他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满足感。所以他一直保持着最优秀的状态,尽情享受着这种满足感。
高三那年,因为学业的关系,他周末回家的日子,从两天变成了半天。
但就算是半天,他也一定要回去,看看她与他争锋的模样,他就觉得很安心。
这日,他周末回家在大院儿里没看见她,辗转的才听说她走了,去了遥远的国度。
而他们这一别就是十年,隔着万水千山的十年。
高三剩下的日子,他陷在莫名的烦躁里,後来便有了他的无疾而终的初恋。
再後来,大学的那次恋爱不欢而散,原因是那女孩子想要从他身上得到A市的户口和工作。
对于他的两段感情,沈嘉昊给出了正解:“她们终走不进对你的心里。”
他对于这样的解释不置可否。一个人的时候,他总会想起年少大院儿的日子,想起她偏要与他处处争锋的日子,想起她软软的小手,想起她的好强,想起她的不辞而别,想起她与人打架,想起他因为她被罚,想起……很多很多。
後来的年月里,他在对她的莫名的思念里明白,他对她的是爱情。
爱情,之于很多人来说,意义都不尽相同。有人视它如生命,必不可少;
有人视它如工具,谋取利益;有人视它可有可无,被动不勉强。
而他,秦振邦,他的家世注定了爱情之于他只是件锦上添花的物件,他无法抛开所有去追寻,他只有将所有的可能埋在心里,告诉自己他也曾拥有过。
他不是没想过与她重逢,只是没想过他们能相恋。以前没有,後来重逢後,她带着如此名声与他重逢,他们就更不能了。
相爱,不过是种奢望。
所以,他压抑着,就算与她再见也压抑着。有人说,不是在压抑中爆发,就是在压抑中变态,他在小岛上寻到她的那一刻,他再难抑制的爆发。
事实证明,当某些奢望变成现实时,必要付出沉痛代价。
秦振邦不知道自己在房子里呆了多久,一直站着,未曾移动过,脚像是生了根,死死的扎在窗前。若不是房子里的电话声,他真要在这里生根石化了。
他麻痹的双脚艰难的移动一下,牵动了腰上的肌肉,有点扎扎的酸胀。他还是一步一步的走到电话机前,拿起话筒。
“喂。”
他关了手机,这时候能找到他的也只有胡耀华了。
“邦子,叶总回香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