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哼!”
太史慈狠狠灌了口热汤,鼻孔中喷出一股热气,冷哼道:“当年霸王率领八千子弟兵破釜沉舟,方有巨鹿之大胜。
。
。”
“如今我军一骑八马,铠甲具备,安能不杀他个天翻地覆。
。
。”
“且我等并非孤军作战,有阎志等人的凶奴义军,四散在草原上,吸引火力。
。
。”
“鲜卑人自顾尚且不暇,如何有多余精力,找我等麻烦。
。
。”
“阎志。
。
。”
王修闻言神色一顿,旋即露出复杂之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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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群凶奴,他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甚至不知局势最后会演变成什么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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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慈麾下的黑骑兵和五千骁骑,一路北上,屠戮草原,可谓是经验丰富,个中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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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他们,不但人屠的境界更上一层,就连手段也进一步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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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阎志等人,在战后组织凶奴,解放奴隶,不但能在草原上制造混乱,把水搅混。
同时还能壮大自己手中的军事力量,和屠戮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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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还能帮众人,吸引鲜卑的注意和怒火,为其他兄弟,创造更多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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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等手段,对于王修来说,还是难以接受…
他甚至怕大哥玩火自焚,在鲜卑境内,再搞出一批难以制衡的魔鬼凶兵,到时候…
太史慈似乎看出兄弟的忧虑:“无论阎志等人,能否成事,对于我等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而且就算他们成功了,这草原上换个汉人单于,总比鲜卑人要好上一些…”
“至于大漠地广,亦不是问题,我等随身军粮肉脯,可供十日之用。
。
。”
“一路就食于敌,军粮无忧,岂会被这茫茫大漠困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