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些士兵有不少便是此长公主封地的人,外族烧杀抢掠後轻飘飘离开,他们反倒又来杀自己的父老乡亲,这军心也早已散了。
说到底,这些士兵是为平南王自己的野心和许诺的荣华富贵打仗,不是真的活不下去了,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想杀自己的父老乡亲,饿死在自己的乡土。
一日,平南王最为器重的王副将受洛青帝派人诱劝,趁夜带兵入府,擒下了平南王,开城门举白旗投降。
沈澜率兵长驱直入,夺回所有城池。
历时五个月,沈澜平定平南王谋反之乱,大胜!
消息传回三皇子军营,三皇子高兴得拍桌叫:「好!」
「好!」
「好!」
连叫三声,喜不自胜。
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待了五个多月,加上路程,大半年有馀,终於旗开得胜,立了如此大的军功回朝面圣,此朝扬眉吐气!
说到底,圣上还是偏心他的。
这次督战,他主动请缨,陛下允了自己而不是那个徐慕白,便是要把这军功给他。
这场战役开打之前,群臣都知道会赢。
且不说沈澜是常胜将军,治兵有方;
再者,洛国强盛兵马粮草源源不绝,平南王在边远之地谋反,本就无法持续——当然,若是周边部族没被沈澜打光,粮草能持续供应,还可更久,这大概是平南王当初的计划。
正因为当初私下说好联盟的部族这几年都快被沈澜打没了,平南王才不得不起兵吧。
这也是圣上坚信沈澜不是跟平南王里应外合,敢把兵权给他的最大原因。
打了大半年,也算是快了。
几乎没有败仗。
不得不承认沈澜确实是个将才。
三皇子高兴得站起身,背手来回踱好几步,心脏狂跳,不能自已。
督战平定本朝第一叛乱,将来必要在史书上记一笔。
届时必会人人称颂,皇位亦是指日可待。
走了好一阵他才想起来,转身拂袖:「平南王在哪?」
他要亲自押解平南王回京,骑在街上好好巡游一阵,让百姓好好看看他的丰功伟绩,震古烁今!
传信人半跪在地上,回殿下:「已杀了。」
「什麽?!」三皇子大惊,「平南王不是被副将趁夜活捉的吗,应该有活口才是。」
「是。可平南王入沈将军帐篷後不久,沈将军就亲手将他杀了。还拖出了他的身体——」
「如何?」
「——五马分尸後,喂了野狗。」
即便三皇子也算是个心狠手辣的人,听到一个人如此对自己的生身父亲,也还是不寒而栗,寒毛直竖。
无论如何,自古孝为天,杀了兄弟也就罢了,如此虐杀自己的父亲。
沈澜当真是一丝亲情人性也无。
且杀平南王这样的大事,连报都不报自己一声,还有这五个多月,沈澜当真是一丁点没把自己放在眼里。
思及此,三皇子眼眸闪过阴狠,反倒冷静了下来,重新坐回案桌上。
是了,平南王谋反是平定了,但还有最後一件事没有做。
第87章因果报应。
#夫人(31)
沈澜打了胜仗,连没有去参战的驻地士兵和伤兵都弹冠相庆,自发准备庆功宴。
为胜仗丶为这仗打得如此利落丶迅速,更为打完了仗,可以回家了。
五日之後,沈澜率前线大部队回来,同营地守兵汇合丶觐见三皇子。
庄蝶也一早起身,撩开帐篷帘眺望。
晨雾中,沈澜骑在马上的身形逐渐显现。
白雾中先映出黑马和银色铠甲的轮廓,再之後是他人的轮廓。他居然没穿盔甲,就这样肆意地骑马在前。
雾气中,澜字红旗猎猎,堪比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