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最近城破了,这才过成这个样子的。
“再忍忍。”
瞧着她还挺轻的,结果背起来却沉得扎实。两个人行走不便,何况其中一个还是凡人,我那时年纪尚轻,尚没有带着这般重物御云御风的能力,只好将灵力灌于双足和下腰,这样走得轻松一些。
渐渐地,乌云散去。
天上一轮圆月,照漏了地上的影子。
第一次遇见她,就在这里,六百余年前,太初境山脚下。
其实那一天有点冷,不是温暖的春日,也没有她后来杜撰的杏花。
墨痕崭新,浸润处多,顿笔较多。
初稿上有一红一黑两种笔墨。
黑色修修改改,红色又固执地将黑色划掉,两种颜色的笔仿佛在纸上打了一架。
黑笔批注曰:本座未有此言
红笔划掉曰:确有此言添上
黑笔批注曰:段尾末句毫无必要
红笔批注曰:但确有此事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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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太初境百废俱兴,谈不上富裕。师兄师弟们不与我同住,而唯一的师妹生得体弱多病,被师娘带去照料。
于是太初境主峰东边的这几间空置的房间,悉数留给了我。
独处没什么不好的,我已习惯于此。
我背起她时天色将明,只剩月亮还有一点的影;回到居所时日光已经从云层透了出来,薄红喷涌而出。
曾经走在路上也顺手救助过一些凡人,一样地不用灵力,因而只能治得一些小伤,挽不了大势。
彼时我从未觉得她特殊过。
我解开她的锦绣红袍,将她脑袋上碍事的那些珠子簪子拆去。用术法将她倒腾干净,挪到床上,一探额头,烫得好似火烧。口中还在喃喃低语。
吹了风淋了雪,加上心中悲愤,感染风寒并不算是罕见的事。趁着她昏迷再探一遍,除了腿摔断以外未曾发现过别的伤痕。
醒了灌点粥,再灌药,没什么好担心的。
她的底子并不差,比我那个让人头疼的云师妹要顺眼许多。用着山上的灵药,兴许用不了一周,我就可以将她撵下山去,重新过回一个人的生活。
这般想着,对于将陌生人带回来这个决定,一时也觉得没那么荒谬和难以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