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相信,他没开车。
以他的身家,绝不可能打车。
“我骑车过来。”
霍霆琛双手入兜,与她闲庭散步在校园路灯下。
瞟过她被光影衬得立体漂亮的脸,嘴角不受控制地扬起,“要我送你回家?”
“骑车?”
沈知语想当然的以为,他骑的是自行车。
穿着朋克皮衣,骑一辆自行车在路上,是怎么样一副景象?
随便一想,她竟忍不住发笑。
“干嘛?想到什么好玩的了?”
霍霆琛关注到她的笑容,探头到她跟前。
绝顶美女,是皮相完美,也胜在骨相,胜在面上每根肌肉抽动,都不会影响美貌。
沈知语就是这样一张脸。
即使憋笑,又或是大笑,表情也只会生动,不会崩,不是木头美人。
霍霆琛对她,一直都是见色起意。
太吃她的颜了。
纵使无数次在她身上碰壁,多年后再重逢,也还是会被这张脸惊艳,还是不甘心,还是想得到。
还是想能有一个正当身份,能盯着她,看到饱!
不像现在。。。。。。
也就多盯了她半分钟,就被她无情推开。
“霍霆琛,我现在有男朋友,你别跟我走近。”
她郑重强调。
霍霆琛“嘁”一声,双手背头,直回身子。
嘴里咕哝一句,“都什么年代了,还替男人守德。做的再好,也不能嫁给萧默言。”
沈知语没有被他的话惹恼,而是认真反驳,“忠于一段感情是最基本的操守。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那就别投入爱情了。”
“一个人很舒服,两个人可以更快乐。三个人玩的就只是刺激,但那背后的提心吊胆,又能带来什么好的体验?”
“有什么好提心吊胆的?”
霍霆琛随口反驳,“你玩的人多,才不会投入太多。随便结束一个,还有其他的能补上,根本不会吃感情的苦。反而还很快乐哦。”
这套渣男言论,即使是教养良好的沈知语都忍不住翻了个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