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因为火候大小不好控制,叉烧肉有点焦了,原来鲜红色的卖相变成了黑红色。
萧默言不太好意思。
第一次让沈言一见识他的厨艺,就只显出了这种水平。
沈言一直接指着叉烧肉说:“肉肉是黑色的。”
沈知语也替他解释,“爸爸平时做菜很好吃的。今天这锅他不太会用,所以有一点点失误。”
萧默言落座后,微叹一声,“你别吃肉了,你吃番茄炒蛋。”
“霍霍要吃肉的!”沈言一又撅起了嘴,不满的瞪他。
萧默言还没捏准儿子的脾气,只好服软道,“好,你吃。”
沈知语将几道菜一一添到他的小餐盘里,没成想,他首先尝的就是叉烧肉。
吃的满嘴都是酱,还鼓着小嘴说:“黑色的肉肉好吃。”
得到认同,萧默言才呼出一口气,有如释重负的模样。
沈知语有些好笑的看向他,也给他的碗上添了一块子排骨,“你也吃吧,做饭的人最累。”
萧默言给她盛了碗丝瓜汤,看她娘俩都动了筷,他才不疾不徐端起饭碗。
其实。
今天来之前,他已经忐忑了好几天。
自十月份与她重逢后,萧默言与她没有过很亲密的时刻。
关系一直是克己守礼,互尊互敬,虽然不是不相往来的陌生人,却也不复从前。
儿子跟他也完全没有过交流,几乎是陌生状态。
与她们娘俩相处一天,他设想过,三人无话,一起尴尬的场面。
也设想过,孩子与他不亲,躲着他,不跟他交流的场面。
唯独没有想到,他很快就融入了。
很快就有了家的感觉。
她跟儿子待他像家人。
她温柔似水,儿子也热情洋溢,叫他没有一丝不适,快速代入父亲的身份。
一起烧火,一起做饭,坐在一起吃饭。
闲话家常,聊聊哪个菜更好吃,驱一驱在桌边盘旋的苍蝇,穿堂风从桌边吹过,乱了她的头发,也吹掀了桌上的纸巾。。。。。。
饭桌上的每个细节,都是生活的气息,都象征着简单的美好。
这一刻的幸福,像无声无息的润雨渗入心田。
没有很惊心动魄,却让萧默言的心得到滋润,春来万物生。
他在心里,暗自立言,他一定会留住这份幸福。
一定会让一家三口,成为真正的一家三口。
他所求的幸福,就是沈知语。
也只有沈知语。
。。。。。。
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