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然记得常洛灵的名字,还很幼稚地在纸上写过很多遍。
双节晚会如期而至,他坐在台下,昂头望去。
她站在原本属于他的位置上,在舞台上是那么的肆意张扬,好像天生就属于这里。
舞台走红后,何境主动邀请他一起参加采访。
他本来拒绝了,但想到她也在,最终改了口。
那是他们第一次互相见面。
她终于认认真真看向他,那双可爱的圆眼睛里,盛着一个他,还有一点疑惑和紧张。
他觉得自己应该表现得帅气点,或者绅士点,但他也很紧张,下意识抬手摸了下她的头发,软软的,像什么小动物的毛发。
然后,果不其然被讨厌了。
这无疑是个糟糕透顶的开始,而且,这种糟糕也确实一直延续下去了。
他总想在她面前表现自己,总想耍酷装作没那么在意她,但最后,全部适得其反。
何境告诉他,她喜欢上了所谓的校草。
他见过那个人,以他严苛的审美也不得不承认,那人长得还凑合。
但知道这件事后,他突然觉得那人长得真丑,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要是他早些说出口,她是不是就不会喜欢上那个丑八怪?
当何境又告诉他,她是从大二开学开始喜欢时,他懊悔到无以复加。
他错过了整整一年的机会。
无数次,无数次当她笑着经过他身边时,如果他开口说句“同学你好”,事情可能就会不一样。
当他知道她有喜欢的人后,一切好像就开始失控了。
昨天,他和那人狭路相逢。
已经不知道是谁先动的手,又或者彼此都对对方恨之入骨,同时挥了拳。
那是他有生以来,打得最酣畅淋漓、毫无保留的一架,有多喜欢,下的手就有多狠。
估计那家伙也一样。
这不仅是一场争斗,也是进攻的号角,彼此都挑明了意图,他不会再退缩。
然后,收获了意料之中的失败。
曲子弹到最后一段。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她时弹的曲子,那时候,他的技术还很生疏,而现在,他已经能流畅弹完整曲。
其实,那个下午他的心情很不好。和何境的吉他比赛输了,他被迫第一次拿起贝斯。
他磕磕绊绊弹了一下午,结束时,臭着一张脸出门。
暮色中,她突然闯进他眼眸,是那个昏沉午后,唯一的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