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寒冷的夜晚,烈酒绝对是一个好东西。
“什么东西!”
就在老狼端起酒杯准备喝上一口去去寒气的时候,突然一个影子快的走了过来。
吓得他本能的一愣,同时向着腰间摸去。
作为本地人的他,当然知道这野外的野兽是多么的可怕了。
一把抓起手中的手枪,说话间,枪口转向了那个黑影。
“别怕,是我的!”
当老狼看清楚了靠近过来的,竟然是一只野生猞猁。
这东西也是猎手级别的食肉动物,难道说是因为太饿而对人动袭击嘛。
可就在这时,他手腕一紧,手中的枪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落在了云天的手上。
“你的?”
老狼惊讶的看着云天,他绝对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称呼这野生猞猁的。
他们来的时候只有三个人,那么也就是说,这猞猁是本地的。
那怎么突然变成云天的了呢。
“是啊,这几天它和我们处的不错!”
云天笑着把手中的手枪还给了老狼。
刚才是为了保护小黄,他做出的本能举动而已。
“这也行!”
老狼不敢相信的看着云天,野生动物的警觉性可是非常高的。
尤其是这喜欢独处的猞猁,怎么会和云天扯上关系呢。
“过来!”
云天笑了笑,对着远处被老狼这陌生人吓到的猞猁挥了挥手。
犹豫了一下的猞猁,慢慢绕过老狼,这才跑到云天身边来。
看着那猞猁竟然一屁股坐在了云天的身边。
老狼真是不敢相信会生这样的事情。
对于猞猁有些了解的他,不得不承认这绝对是他见过最天方夜谭的事情。
这几个人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连野性未驯的猞猁都收服得了呢。
尤其是那猞猁竟然乖巧的任凭三个人的抚摸,这简直太神奇了。
倒是三个人却满不在乎,早就习惯猞猁存在的他们,就把它当作梦梦了。
阵阵肉香飘散,云天不忘撕下一块交给猞猁。
这小子肯定是出去狩猎没有找到东西。
看着那猞猁大口吃着云天给它的肉,老狼真是佩服。
推杯换盏自然是云天和老狼的事情,潘瑶和唐曦则在一旁相陪。
一边喝着酒,一边烤着篝火,老狼也打开了话匣子。
“别看我们这里穷,但是千年之前也是很繁华的,丝绸之路就从这里穿过!”
不知道是酒喝的多了,还是因为开心,老狼的话匣子就一直都没有关闭过。
侃侃而谈的他红着脸,打着酒嗝吃着烤肉,也算是比较有趣之人。
他们家世世代代就住在这里,虽然到现在人丁已经不再兴旺了。
但是曾经的他们家族还算是辉煌过。
据说那时候他们居住的地方,有三五百户的人家呢。
因为丝绸之路的关系,他的祖辈曾经历任驿馆管事,负责传递消息。
也有当过这里的部曲头目,战时为兵闲时为农。
只不过,那时候的场景已经消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