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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莽撞的时刻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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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铃把我吵醒了。我是躺在床上不知不觉睡着的,衣服也没脱,旁边摆着那本我在里面划过很多线的《阴影线》。我猜着,“艾米、杰米、比利、罗布”——可偏偏在这张名单上把克里曼给漏掉了——他们都有可能找个理由往我宾馆打电话的。我在写字台前一直忙到将近凌晨五点,现在觉得自己像个头天晚上喝了太多酒而第二天感觉宿醉的人。我做了一个梦,我现在想起来了,是一个小小的迷梦,梦里尽是孩子气的胡思乱想。我梦见自己在给妈妈打电话。“老妈,能帮我个忙吗?”她嘲笑我的天真。“我的宝贝,我会为你做任何事。要我做什么,亲爱的?”她问。“我们可以乱伦吗?”“哦,内森,”她说,再次笑了起来。“我已是一具腐烂的尸体了。我躺在坟墓里呢。”“可我还是想和你做乱伦的事。你是我的妈妈,我独一无二的妈妈。”“我听你的,亲爱的。”然后她来到我的面前,她不是什么坟墓里的尸体。她的到来令我颤栗。她是一个苗条、美丽、活泼的二十三岁褐发姑娘,就如我父亲当年娶她的时候一样。她是一个轻盈的小姑娘,她的声音甜美柔和,没有一丝严厉,而我已经到了现在这种岁数——我才是那个该永远入土为安的人呢。她牵着我的手,仿佛我还是个天真无知、对未来满怀憧憬的小孩子,我们从墓地走到我的卧室,梦境终止于我的欲望登上巅峰,终止于一间有着光秃秃的大窗户的房间里放射出金光万丈。她说出最后一句激动人心的话语:“我的心肝,我的宝贝——诞生!诞生!诞生!”还有哪一位母亲像她那般温柔慈祥呢?

“嗨,”克里曼说。“要我等在下面吗?”“干吗?”“吃午饭呀。”“你在说什么呀?”“是今天,就是今天中午。你说过今天中午可以和我一起吃午饭的。”“我从没说过。”“你肯定说了,祖克曼先生。你想要听我告诉你乔治·普林顿(1)的追悼会的事情。”“乔治·普林顿死了吗?”“是的,我们以前说起过的。”“乔治真的死了吗?什么时候死的?”“就在一年多前。”“去世时他多大?”“他七十六。他是在睡梦中心脏病发作而死的。”“你以前什么时候告诉过我了?”“在电话里告诉你的,”克里曼说。

不消说,我不记得有过这样的电话。然而忘记这个电话似乎又是匪夷所思的——就像乔治的死一样匪夷所思。我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遇见乔治·普林顿的,那时我刚从部队退役,直接去了纽约,靠每月七十块钱过日子,租了间在地下室的有两个房间的公寓,并开始在他新创办的文艺季刊上发表我在服役期间利用晚上的时间写的那些小说;此前这些小说遭到了我寄过去的每一家出版社的退稿。那时我二十四岁,乔治邀请我去吃午饭,为了让我见见《巴黎评论》的另外几位编辑,他们都是些接近三十或三十刚出头的小伙子,大多数人如他一样出身名门贵族,这样的家庭往往把他们的子女送去私立的大学预备学校,然后就去上哈佛,在战后不久的年代里,就像在战前的数十年里一样,哈佛代表了为社会培养精英人才的大本营。他们在那里彼此相识,如果之前他们在暑假里没有在纽波特、南安普敦、埃德加敦(2)的网球场或游艇俱乐部碰见过的话。我对他们的世界或者他们那久远的老祖宗的世界的认识,局限于我在芝加哥大学读书时读到过的亨利·詹姆斯(3)和伊迪丝·华顿(4)的小说,还有那些在大学里教授们要我们对其心怀崇敬的书,诸如《天路历程》(5)或《失乐园》(6),但我总觉得这些书与我们在美国的生活关系不大。在我遇见乔治和他的同事前,我对他们那种人长啥样说啥话全无概念,就像一个孩子在收音机里听到FDR(7)的讲话或在新闻片里看到他一样——对这么一个孩子来说,对这个上夜校的犹太足医的儿子来说,罗斯福并不代表什么阶级或地位,而只是一个特立独行的政治家,一个民主党的英雄,在美国的大多数犹太人,也包括我那个不断壮大的家族,都认为此人的出现是美国的一大幸事。乔治那种不可理喻的说话腔调在我看来似乎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的富有喜剧色彩的夸夸其谈,你甚至会荒谬地误认为他是一个缺乏教养、没有文化、粗鲁无礼的年轻人,说起话来一口那种富裕的新教徒阶层所特有的抑扬顿挫的英国腔,这个阶层在当年曾主宰过波士顿和纽约的社交界,而我自己的那些可怜的老祖宗们那时还在东欧的犹太人区里受着拉比(8)的统治呢。乔治看我的第一眼里就透露出优越感和优越感带来的无比恩惠——他似乎就是无所畏惧、一身清白、公正无私、十全十美、刚毅勇猛、坚忍不拔的化身,他身上呈现出一个饱学之士的风采,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就做到对任何人都开诚布公。如果不是我那个辛苦劳作的家庭对我苦口婆心的教诲,教诲我做人必须认清目标、坚持不懈,那我简直无法想象自己能够取得任何成绩;而乔治是个一生下来就明白了他这辈子只需自动服从命运安排就好了的人。

在他东七十二街的舒适的公寓里举办的派对上,我几乎遇见了生活在纽约的所有年轻作家,其中有些人已是功成名就。我垂涎三尺地盯住那些围着他转的流光溢彩的年轻姑娘们看,她们中有初入社交场的美国姑娘,有来自欧洲的模特儿,有《凡尔赛条约》签定后被迫举家迁往巴黎的公主们。在过去,我见过不少无足轻重的杂志编辑,我很能理解他们对写作爱恨交加的心情,因为写作是一份随时都可能触礁的艰难事业,因为对那些像我这样的人来说,写作的不易正是上帝折磨我们的把戏。那天下午,我还在位于第八大街上的破旧的斯蒂尔曼健身房里亲眼目睹了他那非凡的勇气,他竟然敢与当时的次重量级拳击世界冠军阿奇·摩尔拼死搏斗三个回合,他从这场比赛中得到的收获是一个出血的破鼻子和为《体育画报》写一份报导的素材。我也曾在位于中央公园南边的我的一个朋友家里做过客,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乔治就是在那里头一次结婚的,有好几个夏天我与一百多号人一起坐在长岛水车镇的黑魆魆的大沙滩上,观看由乔治主持的一年一度的极其奢华的独立日(9)烟火表演,所以说他身上还保留着一个小伙子的冒险精神,即使在他怀着一颗游戏的、善良的、充满好奇的心在这个世界上争名逐利的时候;他做过记者和编辑,偶尔还去客串影视表演。那是在一年多之前(现在我可想起来了,这事就发生在他去世前的几个礼拜),乔治曾给我打来电话,在电话里他的口气非常一本正经,就好像他从来也不认识我,可同时因为他的天性,他又热乎得好像我们前天晚上刚在一起用过晚餐一般——那时我们至少也已经有十年没见过面了——他邀请我去纽约在《巴黎评论》的募捐晚会上发言。我之所以能够清楚地记得我们在电话里交谈的内容,不仅是因为我们在电话里聊得感觉良好,还因为它促使了我在接下来的数周里花了好几个晚上重温了那些他的“参与式新闻”(10)的名作——这些书通过记录下他作为一个踉踉跄跄的业余选手在和强大的职业选手对抗时所遭遇到的不幸和失败,向世人揭示出他那神秘而迷人的生活——和几本他写的短篇集,在书里他把自己描写为一个文雅、睿智、有文化、有贵族气质的绅士,正是这些品质使得熟识他的人们认为他是个人物,而不是一个只知道跌跌撞撞的小丑。

你瞧,他的风度(他记录下曾带着九岁的女儿去看哈佛对耶鲁的橄榄球赛,带女诗人玛丽安·摩尔(11)去扬基体育馆(12)),他那抒情的文字(他为烟火表演写下热情洋溢的赞歌),他对长辈的尊敬(在他为他父亲写的悼词中可见一斑),这些都证实了他是一个优秀的散文作家,拥有一流的写作技巧,能够栩栩如生地描绘出赛场上的情形,而不是一个为了写体育故事而胡编乱造的蹩脚作家。在这些书里,他一再地重复自己在扮演着如同被献祭的童男一般的角色,反复提到了别人指手画脚地斥责他缺乏才华,他长篇累牍地描述了自己因为被人指责在从事着自己力所不逮的事业而体味到如受虐般的羞耻。他戏仿杜鲁门·卡波蒂(13)的风格,描写了自己是如何在社会上出人头地的,而卡波蒂则是戏仿了欧内斯特·海明威的风格;在猛烈抨击詹姆斯·芬尼莫尔·库柏(14)的文章里,他的那种疾风骤雨般的讽刺风格简直就和马克·吐温(15)如出一辙;的确,在观察他人的愚蠢行为而不是自己的愚蠢行为时,他的目光极其敏锐。是啊,我记得一年前的那天晚上,我们在电话里谈得甚欢,还有接下来重读他的著作所感到的愉悦,可我不记得克里曼来过电话要和我边吃午饭边聊乔治的死。

我也不相信乔治已经死了。“乔治还没有死”这个想法总是会固执地冒出来,再说他就这么死了,与他那对“形形色色的人生”充满永不枯竭的好奇心也不相符呀。乔治就是喜欢使用“形形色色的人生”这样的字眼,尤其是在他愉快地把自己想象成一只非洲的水鸟的时候,但凡看见什么有翅的、有爪的、有蹄的、有毛的、有鳞的、有皮的生物,这只水鸟都会毫不留情地将其攫入湍急的河流。克里曼的意思肯定不是指要和我谈谈乔治·普林顿的死,因为如果有人问我,“在你的同代人中谁会活得最长?在你的同代人中谁会长命百岁?在你的同代人中谁非但不会死,而且会用机智、精确、谦逊、迷人、困惑的文笔写出那不朽的成功,实现了永恒的生命的成功?”唯一可能的答案就是“乔治·普林顿”,就像《永别了,武器》(16)里和弗雷德里克·亨利打了一局台球的那个九十四岁的老伯爵。弗雷德里克在与他告别的时候说道:“我祝愿你能永远活下去,”而他的回答是:“我会的。”乔治·普林顿自打一生下来就在朝着永远活下去的方向迈进。乔治对死亡毫无概念,就和,比如说,和汤姆·索亚(17)一样;他的这种想要永生的想法其实与他敢和那些最优秀的运动员较量一番是一样道理的。我担任纽约扬基队(18)的投球手,我参加底特律狮子队(19)的比赛,我在拳击场上与阿奇·摩尔搏斗,都是为了权威地记录下如何在比你优秀的人中间谋生,如何去摆脱随时准备着要毁掉你的一切强敌。

当然,在那些书里隐藏着更多潜在的东西。多年前的一个晚上,我和乔治在一起吃饭。餐桌上的他显得十分小心谨慎,而我则一直在思考着他那隐秘的写作动机。我觉得对社会阶层的关注最为深刻地激励了他去以独特的体育题材为主题进行创作,他在体育比赛中小心翼翼地冒险,其实就是将自己置身在一个剥夺了阶级优势的形势之中(除了他那上流社会的风度还依然故我,在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里,如果说人们对他那良好的家庭出身并未表现出敌意,那他至少知道这种风度在这些人看来只会是一种不合时宜的笑料。)“Me”(20)是他自嘲的第二个自我——即一个工薪阶层的记者——他卸下了因出身名门而无法回避的优越感的重负,他甘愿做一个手法老到的记者,他干这一行乐此不疲。勿庸置疑,他的优越感——具体体现在被他自谦地称为是“东部沿海地区的全球化口音”中,但确切地说那其实是东部沿海地区濒临灭绝的统治阶级的口音,这口音使得他这个敢于挑战的业余人士成为了职业运动员眼里的笑柄。然而,他并没有在《纸狮子》(21)或《业余棒球手》(22)里尝试他那令现代社会茅塞顿开的富于洞察力的“参与式新闻”。在这些书中出现的是另一个乔治,一个操着绅士口音的乔治,这个乔治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去关心社会差异的问题,哪怕这个问题是微不足道的。他在这些书中不遗余力地描绘出了他自己的《巴黎伦敦落魄记》(23)。就像奥威尔一般,普林顿尽力直面世事,用朴素的语言描写出他的所见所闻,为读者阐明了社会的运行方式,也牢牢地把握住了社会的现实。然而,他毕竟没有在巴黎的肮脏、燠热的小餐馆里干过最最下等的活,没有在那些喧嚣的猪圈里被改造成为一个野蛮的奴隶,没有在极度的贫困中认识社会的现实,他甚至也没有像奥威尔那样去尝试一番,奥威尔在英国四处流浪,为了亲眼看一看最底层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相反,他进入了一个一点都不逊色于他自己世界的绚烂多彩的世界,一个职业体育的世界,一个主宰一切的美国流行文化的世界,一个统治阶级的世界。《棒球联赛落魄记》、《橄榄球联赛落魄记》、《篮球联赛落魄记》。通过招摇他在与职业选手比赛时遭遇到的尴尬、失态和无能,乔治实际是在最大程度上张扬了他的风采,而不是损毁它,对他的这个策略我钦佩无比,因此我读他的书时总觉得津津有味。这些以笨拙的业余选手挑战全能的职业选手为广告的书,实际上是关于一个出生在美国最古老的精英阶层的装备精良的业余选手,是如何去吃力地挑战那些美国最新潮的精英阶层——体育界的超级明星们——的装备豪华的职业选手。在《业余棒球手》中,这个镇定自若的大师表现得有些过火,他居然会去羡慕一个沉着冷静的扬基队球童;在《纸狮子》中,他假装自己在担任底特律狮子队的四分卫时连如何控球都不甚了了,可是我清楚地记得在西切斯特的草坪上进行的那场触身式橄榄球赛(24),当时乔治给他的一位密友传出了一个完美的曲线球,那个传球简直是专业得不能再专业了。海明威也被他骗过去了,以致于把他这种挑战职业选手的冒险行为形容为“一个爱做白日梦的人(25)的阴暗面”。那是身为乔治·普林顿的阳光一面,他别出心裁地选择了一份令人倍感身心愉快的职业。他告别了一个光彩夺目的古老的特权世界,进入到一个光彩夺目的崭新的特权世界,只有在美国世界里他才有可能找到另外一种途径来取代他曾经拥有过的特权。那就是乔治真正出色的地方,他能够通过在球场上的拼搏来巧妙地跨越阶级阻隔,通过把自己变成——按他自己的说法——“一个笑柄”,而不用像乔治·奥威尔那般在“残羹剩饭”中勉为其难地求生,在巴黎做个可怜的洗碗工,在伦敦做个身无分文、饥肠辘辘的流浪汉,总之,做一个可怕又悲惨——还怀着致命的热诚——的下等人。乔治摆脱了他往日的辉煌,却没有因此失去辉煌,在那些似乎是自我批判的自传性的书里,这样的辉煌反而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在拳击场上与阿奇·摩尔的肉搏,对于他来说,只是在以一种精致的形式来实践贵人的高尚品德,而且,这种形式还是他独创的。如果人家说“我想要活得开心”,那么他也可以说“我想要成为乔治·普林顿”:因为他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成就,因为他开开心心轻轻松松地就取得了这些成就。

没有人有那样的好运可以随意地与那些有权有势、功成名就的人来往,没有人会像他那样对语言和行动如此着迷如此亢奋,对他来说会因此而遭受致命打击似乎是天方夜谭,没有人像乔治那般受到如此众多的人的爱戴,也没有人像他那般建树广博,没有人能够像他那样不论对谁都能侃侃而谈……我可以一直这么说它个没完没了,所以说与我们这般亲密无间的乔治有一天也会寿终正寝这样的想法,简直就是《体育画报》上的一则小道消息。

我从床上爬起来,从我写了大半夜的书桌上拿起记事本,一边倒翻着书页寻找与克里曼有约在先的记录,一边在电话里对他说:“我不能和你一起吃午饭。”

“可我拿着它呢。我把它带来了。我很愿意让你看一下的。”

“看什么?”

“看小说的前半部分。洛诺夫的手稿。”

“我没兴趣。”

“可是,是你叫我把它带来的呀。”

“我没说过,再见。”

宾馆的便笺纸依然摆放在书桌上,两面都填满了我和艾米待在一起的那个夜晚的回忆,以及他和她之间的精彩对话,所有的这些内容都是在我从艾米家回来到我和衣入睡梦见了我妈妈之间写成的。五分钟后克里曼会再次来电,而在这间隔的五分钟里我正好把我的记录重温一遍,重温我当时是怎么和艾米谈论克里曼以及传记的。我向她保证了我会阻止他写洛诺夫的传记。我向她着重指出了洛诺夫的小说灵感并非来自他的真实生活,而是来自学者们对纳撒尼尔·霍桑的生活所做的很值得怀疑的推断。我还给了她一些钱……我重新看了一遍我的一言一行,可我无法立即确定我的全盘计划,如果那时我确实有什么计划的话。

克里曼从大堂里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怀疑会不会就是他在十一年前给我和那个评论家寄了那些死亡威胁的恐吓信。他在那时候干下了那桩事是完全不可能的——然而如果真的是这样呢?如果真的是一个大学新生的狂热的恶作剧造成了我的不幸呢,如果我过去十年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地点都是因为他的恶搞呢?如果这是事实就搞笑了,然而此刻我只得相信那是真的,就因为它的荒谬。我要离开繁华的都市从此再也不回去的决定是可笑的,就像我相信正是这个理查德·克里曼迫使我做出了这个决定一样可笑。

“我过会儿就下去,”我对他说,“我们一起去吃午饭。”我要粉碎你的全部野心,我要毁了你。

我会这样想是因为我必须这样。我不能仅仅谈论这件事,或仅仅把它写下来。在我告别曼哈顿回家之前,我必须控制住克里曼,如果没有节外生枝的话。控制住他是我对文学应尽的最后一份义务。

乔治怎么可能死了呢?我忍不住要反复琢磨这件事。乔治在一年前的去世使一切都显得荒诞。这件事怎么可能发生在他身上?过去十一年里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怎么可能发生?永远也不要再看见乔治——永远也不要再看见任何人!我是为了那个原因做出这样的决定的吗?我是为了这个原因做出那样的决定的吗?我是为了那场意外或那个人或那个荒谬的小事件而决定去过离群索居的生活的吗?我显得如此不可理喻,而那都是因为乔治·普林顿的去世,我甚至都不知道此事。霎那间,我的生活方式失去了可信的理由,而乔治就是我的——我想说哪个词来着?就是影子(26)的反义词。霎那间,乔治·普林顿就代表了所有被我挥霍掉的生活。我竭尽全力从生活中撤退,直退到属于洛诺夫的山头,我放弃了五光十色的生活,在洛诺夫的山头找到了一个避风港。“这是我们的时代,”乔治对我说道,他那独特的声音带着饱满的自信在我耳边回响。“这是我们的人性。我们也不得不投身于其中。”

克里曼带我走进第六大道边上的一家咖啡馆,我们刚点好餐他就开始对我讲起乔治的追悼会。过去我习惯于有规律地调整我每天的例行公务,将每个小时都以我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安排,而现在我发现自己穿着几乎三十个小时都没有脱下来过的衣服,我还意识到我那弹力内裤里的尿垫自昨天晚上起就没有替换过。我坐在桌子前吃午饭,对面是一股决心要控制住我的难以预料的力量。是不是就因为这股力量,我才会在喝橙汁之前就已经感觉到了沉重的包袱呢?这力量在向我示威,与我的威胁和警告正相反,我不是他的对手,他就是比我有优势,我是无法控制他的,他的力量简直漫无边际。我想,犹太人是注定这个样子的。就像埃迪·康托尔(27)、杰瑞·刘易斯(28)、阿比·霍夫曼(29)、莱尼·布鲁斯(30),等等。当一个犹太人激情饱满的时候,他是无法与任何事或任何人建立起一种平静的关系的。我会设想这种样子的人在他那一代人中几乎已经消失了,而温和讲理的比利·大卫多夫那样的人才更符合现代的标准——所以我只能认为,克里曼是现代社会里最后一个煽动者和挑衅者。我已经好久没有和他那样的人打交道了。我已经好久没有和许多事情有联系了,不仅仅是出于我对鲜活的生命力的拒绝,而且是出于我必须永远忠实于我自己,必须躲避那个被天真的读者通过我的小说虚构出来的一个虚幻的我,这是一种陈腐的苦劳,所幸我已经从它的乏味中解放出来了。因为我也曾经是一个挑衅者。乔治·普林顿出版的第一本书就是以一个挑衅者的姿态写成的,当时没有人会像他那么做。可我想,现在不会再有这种事了。不,我不是在观看一九五九年的斯蒂尔曼拳击场上乔治与阿奇·摩尔之间的对决,而是我自己在二〇〇四年的曼哈顿的一个不知名的拳击场上与一个擅出怪拳的小子进行对决。

“那差不多就在一年前,在去年的十一月份,”克里曼说,“在圣约翰大教堂(31)。巨大的教堂里挤满了人,座无虚席。共有两千人参加了这场葬礼。也许还不止。开始是一组人在那里唱福音。乔治曾在某地见过这群人,他喜欢听他们唱福音,所以他们被请到了这里。他们的领唱是一个身材颀长、相貌堂堂的黑人,此人被如此隆重盛大的景象所刺激,于是他们刚一开唱,他就放开嗓门吼了起来。‘这是一场庆祝会!这是一场庆祝会!’我想到,哦,天哪,你瞧,有人死掉了,可这是一场庆祝会。‘这是一场庆祝会!大家都说这是一场庆祝会。告诉你的邻居这是一场庆祝会!’于是,所有的白人都随着音乐不合拍地摇头晃脑起来。这么对你说吧,如果乔治亲眼目睹了这一切,他是不会太满意的。接着是牧师做祷告,再接着是发言者一个个登台演讲。第一个发言的是乔治的姐姐,她讲到他把他们位于长岛的家里的他的房间弄成了一个博物馆,他在那里收藏了各式各样的兽皮和鸟类的标本,他是一个热衷于这种事的孩子,而他收获到的那些藏品也着实叫人称奇。她的语气全无热情,有一种奇怪而绝对的超然和冷漠,只有纯粹又老派的Wasp(32)才可能用这种语气说话。接着是一个名叫维克多·艾曼纽的得克萨斯人,大概五十来岁,或许更老一些。他是个鸟类学的专家,因为他们对鸟类都极其感兴趣,所以他和乔治成为密友。他认识每一种鸟。此人的发言相当简单,就说了他和乔治在一起研究鸟类,说了为了观察鸟类他们还一同做过几次旅行。所有的这些发言都是在上帝的殿堂里进行的,尽管特意提到上帝的只有那位牧师和那帮福音歌手。对于这个话题大家都保持沉默,天,就好像这个话题与大伙儿毫不相干。大伙儿不过是碰巧聚在了这里。接着是诺曼·梅勒(33)。简直是交了狗屎运。我以前从未看见过银幕下的诺曼·梅勒。他那时八十岁,两只膝盖都已不中用,走路要靠两根拐棍,每跨一步不会超过六英寸,但他拒绝被人搀上讲坛,甚至还只用了一根拐杖。他完全凭着自己的力气爬上了高高的讲坛。大家全都一步步向他靠拢过去。征服者(34)到了,高潮戏即将开场。诸神的黄昏(35)。他扫了一眼聚集的人群。他的目光穿越长长的中殿,一直望向教堂外的阿姆斯特丹大道;他的目光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望向遥远的太平洋(36)。他让我想起了《白鲸》里的梅布尔神父。我期待他以一句‘水手们!’为开场白,然后以约拿(37)的教训为题开始说教。可是没有,他也只是简单地说了些乔治的事。他已经不是那个总能引起巨大争议的梅勒了,然而他的每一句话还是清晰地展现出他的个性。他谈到了在最近这几年才发展起来的他与乔治之间的友谊,告诉我们他们俩会带上夫人一起去各地旅行,只要那里有他们合作的剧本上演,而他们又一同在戏里担任角色,他告诉我们他们两对夫妻相处得如何之融洽,而我想到的是,好吧,只要经过了漫长的时间洗礼,亲爱的美国,就连诺曼·梅勒也会站在讲坛上代表一个丈夫讴歌夫唱妇随的和谐生活。基督教正统派(38)人士听了他的赞歌一定会起鸡皮疙瘩的,他真是选对了地方来发表这样的高见。”

他一讲起来就没完没了。他意图要消除我们之间到目前为止的不和,要用他那华丽的口才征服我,而它也确实有效:我觉得随着克里曼自我陶醉的表演越来越花哨,我自己在不由自主地变得越来越渺小。梅勒不再能引起争议,连走路都有了困难。艾米不再美丽,连完全控制住自己的大脑都办不到。我也不再拥有完整的思维能力和性能力,连大小便都失控了。乔治·普林顿也已不在人世。E.I.洛诺夫再也不能守住他那个大秘密,如果这个秘密确实存在。我们这帮人如今都已成为“往日的幽魂”,而兴奋的理查德·克里曼却相信他的心脏、膝盖、大脑、前列腺、膀胱括约肌,他的一切都完好无损,也就是说他,也只有他,还没有受到身体上的限制。对于一个二十八岁的小青年来说,要相信这一点也并非什么了不起的成就,当然不算什么啰,尤其是对那些一心向往永恒的人来说。他们不是“往日的幽魂”,他们没有失去健全的身体,没有失去自控能力,不会尴尬地感觉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不会体会到发生在老年人身上的器官大造反和生命力的丧失;他们是“明日的栋梁”,他们做梦也不会想到从青春走到迟暮不过是一眨眼的工夫。

他的脚边放着一只破旧的公文包,我想洛诺夫的那半部手稿就在里面。也许里面还有艾米在肿瘤的影响下送给他的一些照片。不,要搭救艾米不会是桩轻松的事。无论如何努力地去说服,克里曼都不会轻易地败下阵来;我的劝诱只会使他更加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我琢磨着请一个律师是否会达到目的,或者花一点钱,或者这两种手段都用上——用法律武器威胁他,再用金钱收买他。也许他原本的目的就是为了勒索钱财。也许,我想到,杰米不是为了躲避本·拉登而要离开此地的——也许是为了要躲避他。

<b>她:</b>理查德,我是个有夫之妇。

<b>他:</b>我知道。比利是你嫁的老公,而我是你的相好。你不是一直都这样对我说吗?“你的家伙真粗啊。它的根部粗壮结实,头部分外美丽。我就是喜欢这样的家伙。”

<b>她:</b>放弃我吧。你必须放弃我。我们必须结束了。

<b>他:</b>你不想再来了吗?你不想再要那种激情了吗?你再也不想要了吗?

<b>她:</b>我们不会再有这种谈话了。我们不会再像这样对彼此说话了。

<b>他:</b>你现在就想要吗,就现在?

<b>她:</b>不。你闭嘴吧。结束了。如果你再跟我说这种话,我就再也不搭理你了。

<b>他:</b>我现在就在和你说话呢。我想要你吮一吮我那美丽的龟头。

<b>她:</b>去你妈的。滚出我的公寓去。

<b>他:</b>野蛮的情人能让你来潮,而恭顺的情人不能。

<b>她:</b>我们现在不能再说这种话。我嫁给了比利。我不能和你在一起。比利是我的老公。你和我结束了。不管你说什么都没有用的。

<b>他:</b>投降吧。

<b>她:</b>不,该投降的是你。走吧。

<b>他:</b>我们之间不该这样的。

<b>她:</b>我们现在必须这样。

<b>他:</b>你爱我,所以你会对我投降的。

<b>她:</b>闭上你的臭嘴。别说了。快别说了。

<b>他:</b>我以为你的口才很好。我们玩游戏时你的口才真的很好。我们玩应召女郎和顾客的游戏时,你会说各式各样的邪恶的俏皮话。我们玩杰米遭到强暴的游戏时,你会发出各式各样的悦耳的声音。可现在你就只会说“闭上你的臭嘴”和“别说了”吗?

<b>她:</b>我告诉你我们结束了,真的结束了。你走吧。

<b>他:</b>我不走。

<b>她:</b>那么我走。

<b>他:</b>你要去哪儿?

<b>她:</b>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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