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念念扔下酒盏便要离席。
奚饶自身後揪住她的衣袖,眯起眼,拖长语调道:“好没良心,怎也不知陪一陪师兄?”
念念攥住他骨肉匀称的指节,“师兄又不是小孩,做什麽还要我陪?”
她说完,不待他回话,便沿着来时路踏进梅林深处。
青锅色的背影愈走愈远,直至没入院门,他才眸色深深地垂下眼帘。
。。。。。。
院角。
李寻欢那双灰败的眸子,终于活过来,“念念。。。。。。”
这声音沙哑而疲惫,带着一种细弱的微颤与涩然。短短两字里,已蕴缩了数不尽的酸与悔,任谁听了都要忍不住驻足。
然而那青锅裙衫的主人却步履如常,头也未回。
李寻欢攥紧了拳头,颤着身子慌不择路地追上去,面色惨白道:“念念,不要嫁给他。”
他颤抖着呼吸,怕失了这次机会,便再也没有机会开口了,“我知道我已经老了,与你实在不相配。可是。。。。。。”
他涩着嗓子,不知要如何说下去,只能深吸一口气,透过满目的水雾凝注着她,以一种近乎乞求的语气,哑声道:“我知道若非情蛊,你绝不会对我动情。都是我的错。”
“我。。。。。。你若怨憎嫌恶,要我的命来偿还也无妨,只是别看不见我。”
李寻欢也不知自己在说什麽,话音还未落,咸热的眼泪便狼狈地淋了他一身。
这话实在卑劣无耻,更是全无道理,可是他已经没有办法了。
闻言,念念终于停下脚步,回过身冷冷地看向他,眼神毫无波动,似在冷眼旁观陌路人的痛苦。
这双浓墨般的猫眼原来也可以这样冷冽。
李寻欢心里说不出的慌乱,冥冥中仿佛有道声音在告诉他,倘若什麽也不做,他将在这道眸光下失去某种世间仅有的珍贵之物。
胸口闷得喘不过气,他忍着心脏的抽疼,学着将自己剥皮拆骨,赤。裸地摊开在她面前,“念念,我承认我是个软弱丶不堪又卑劣的人。满口道德纲常丶侠义伦理,怕被世人诟病。十二年前,我就已经习惯了被世俗阉割的自己。”
李寻欢从不是肆意潇洒的江湖客,他幼时尝尝思索功名何意,不解父兄为何受功名所困,可他自己却被‘侠义’二字捆绑了半生。
他本想说:自青梅树下第一次见你时,我就再也没能忘记你的眼睛。
然而事实是,自那间摇晃的车厢里,她蓦然睁开眼,眸间尽是难训的野性时,他便再也忘不掉这双眼睛了。
与他截然相反,有这样一双眼睛的人,是永远不会被规训的。
“遇见你,我才逐渐完整,是你把我被阉割掉的那一部分,重新还给了我。世人再如何指指点点,我也不愿再分食自己的心,去当一个无瑕的英雄。”
她的野性,她的蛮横,她的灼灼,像是一场掀天的山火,终于烧掉了他望向世俗彼岸的犹疑,烧掉了所有的镣铐与枷锁。
他成了一座孤岛,区别是,四面八方的水隔绝了所有的疑目,水流蜿蜒而向,全部通往她。
李寻欢颤声道:“我不愿再懦弱了,剩下的几十年寿命里,我只想活在你眼里。”
如果有一只小猫愿意停留,孤岛怎会还是孤岛?
可是,她还会愿意吗?
寂冷的寒风里,回应他的只有自己的哽咽声,压抑又痛苦。
念念好整以暇地环起手臂,隔岸观火般咀嚼着他的痛苦,半晌才笑意盈盈道:“原来就是你。你倒是深情款款,可惜我已经全部忘掉了。”
她轻轻摩挲起腕骨,苦恼地提醒他:“今日是师兄寿辰,不宜见血,你还能活六个时辰。”
漆黑的瞳仁倏地一转,她微笑着,语气犹带着几分天真:“可得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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