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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啊?”尚克尔说,声音从远变近。他确实像斯特莱克想象的那样,以为对话结束,把手机拿开了。

“嗯,”斯特莱克说,“挖掘工马利。”

电话里的沉默充分证明,正如斯特莱克从来没忘记过尚克尔是什么人,尚克尔也同样没忘记过斯特莱克是什么人。

“尚克尔,我现在说的话仅限你我之间,和其他人无关。你没跟马利聊过我的事吧?”

尚克尔沉默片刻,用最危险的语气说:

“我他妈为什么要跟他聊你?”

“我就是问问。下次见面再跟你解释。”

危险的沉默还在继续。

“尚克尔,我出卖过你吗?”斯特莱克问道。

这次的沉默较短。然后尚克尔用斯特莱克所认为的普通语气说:

“嗯,好吧。惠特克,嗯?我问问看,本森。”

电话挂了。尚克尔从来不说再见。

斯特莱克叹了口气,又点了根烟。这一趟出来毫无意义。他打算抽完这根本森—赫奇牌香烟,就回去坐地铁。

车站外面是一片混凝土广场,周围环绕着背对广场的建筑。巨大黑色子弹模样的“小黄瓜”楼在远处的地平线上发着光。二十年前,斯特莱克一家在白教堂站短暂居住时,那座大楼还不存在。

斯特莱克环顾四周,没有感到任何怀念或归属感。他已经不记得这片混凝土和这些面目模糊的楼。车站在他的记忆里也只是个模糊的画面。和母亲生活在一起的那些日子太过动荡,对不同地点的记忆混在一起。他有时会想不起哪座破旧公寓旁是哪家街角小店,哪间非法占据的空屋隔壁又是哪家酒馆。

他本想回去坐地铁,但回过神时,发现自己正走向整个伦敦唯一让他躲了十七年的地方:他母亲死去的公寓。那是莱达结束流浪住的最后一间空屋,富尔伯恩街上一座破旧的二层小楼,离车站步行不需一分钟。他走着,回忆自动而来。当然,他以前走过这座跨越火车线的铁桥,在他高中应考的那一年。他还记得这条路叫卡斯尔梅因街……他的一个同学当时好像也住在这里,一个口齿不清的女生……

他走入富尔伯恩街的范围,放慢速度,感到眼前重叠着两个时间的景象。以前对这个地方的模糊记忆早因他太想忘记而暧昧不清,但仍然为眼前的现实街景增添了一层褪色的重影。旁边的楼房和他记忆里一样破旧不堪,白色的石膏从门上片片脱落。商户和店铺则彻底换了模样。他恍然觉得自己重返了某个梦境,只是布景换了。当然,伦敦的没落街区里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应时而生的商铺脆弱不堪,开了又关,关了又开。人们要么离开,要么死去。

他花了一两分钟寻找以前的公寓门,因为他已经忘了门牌号。他最后找着了,公寓隔壁是一家卖廉价服装的小店,中式和西式都有。他记得那里以前是家西印度超市。门口的黄铜信箱令他心头涌上一阵奇特的回忆。只要有人从大门进出,那信箱就会咔咔大响。

该死,该死,该死……

他用烟屁股点了根烟,快步走回白教堂路。路两边尽是小摊:廉价服饰,成山的庸俗塑料制品。他加快脚步,但并不知道要去哪儿,经过的一些地方又引出更多的回忆:那间台球厅十七年前就在了……铸钟厂也是……记忆升起来,狠狠啃噬着他。他仿佛不小心踩到一窝熟睡中的蛇……

他母亲年近四十时,开始把目标转向更年轻的男人,而惠特克是她所有男人中最年轻的一个:惠特克跟她上床时,只有二十一岁。她第一次带惠特克回家时,儿子已经十六岁。惠特克那时已经很有流浪气质,金褐色的眼睛很迷人,但眼距很宽,眼圈浓重。脏脏的黑色辫子直垂到肩头,总是穿同一件T恤和牛仔裤,身上散发出阵阵臭气。

斯特莱克拖着沉重的步子,走在白教堂路上,脑海里随着脚步的节奏,不停闪过同一句话:

就藏在眼皮底下,就藏在眼皮底下。

别人当然会认为是他钻进了牛角尖,戴着有色眼镜,不肯释怀。他们会说,他一看见箱子里的人腿就想到惠特克,是因为他无法原谅惠特克杀死自己的母亲后被无罪释放。斯特莱克就算解释他怀疑惠特克的原因,他们也只会哈哈大笑,说惠特克是出了名地热爱变态和虐待行为,这么张扬的变态不可能砍掉女人的腿。所有人都认为恶魔会隐藏起自己对暴力和征服的危险嗜好——斯特莱克明白这种想法有多么根深蒂固。如果恶魔将嗜好像手镯一样挂在光天化日之下,轻信于人的普罗大众就会哈哈大笑,说那只是故作姿态,甚至会觉得此人有种奇异的魅力。

莱达遇到惠特克时,正在唱片公司做接待员,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就像摇滚乐史中的一个吉祥物。惠特克为好几支激流金属乐队弹吉他、写歌词,但这些乐队先后把他开除,因为他戏剧化的为人、吸毒问题和攻击性。他自称是在和唱片公司签约的过程中认识莱达的。但莱达私底下曾向斯特莱克坦白,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保安正把惠特克往外赶,而她上前恳请他们不要对这个年轻人如此粗暴。然后莱达就带他回了家,惠特克从此再也没有离开。

惠特克享受所有含虐待性和恶意的事物,十六岁的斯特莱克不确定那是出自真心还是装模作样。他唯一能确定的是,他对惠特克有股发自心底的仇恨和厌恶,远远超过对母亲曾经拥有过、又离开了的其他所有男人的仇恨和厌恶。他晚上在空屋里做作业时,不得不吸入这男人散发出的臭气,几乎能在嘴里尝到那股味道。惠特克曾试图对斯特莱克摆出和蔼可亲的模样——但他经常突然就破口大骂,或者说些伤人的讽刺话,他平常想和莱达其他的底层朋友打成一片时特意隐藏过那流畅的表达能力。但斯特莱克不甘示弱,同样会语出讽刺,或反唇相讥;他的优势在于,他不像惠特克那样嗑了太多毒品,虽然屋里从早到晚弥漫着大麻的烟雾。他决定继续自己断断续续的学业,莱达听不见时,惠特克对他这种决心嗤之以鼻。惠特克又高又瘦,虽然整天久坐不动,肌肉却相当发达。斯特莱克那时已经长到六英尺高,在一家当地俱乐部里练拳击。两人都在家时,他们之间的紧张感会令烟雾缭绕的空气好像僵住了,暴力好像随时可能爆发。

惠特克靠骚扰、性方面的嘲讽和冷笑赶走斯特莱克的异父妹妹露西。他会裸着身体在屋里旁若无人地走动,挠着有刺青的腹部,嘲笑那个十四岁女孩的屈辱反应。一天晚上,她奔到街角的电话亭里,恳求远在康沃尔的舅妈和舅舅来接她走。他们从圣莫斯开了一夜的车,第二天傍晚赶到。露西早已把她仅有的一点物品都装到一个小箱子里。她从此再也没有和母亲一起生活过。

特德和琼站在门口,恳求斯特莱克和他们一起走。他拒绝了。琼每多恳求一句,他的决心就更坚决一分。他决定耗走惠特克,不能让他和母亲单独待在一起。那时候,他已经听惠特克清晰地说过他对杀人的渴望,仿佛杀人这件事是种无上可口的美食。斯特莱克那时并不相信这话是认真的,但他知道惠特克完全有能力做出暴力举动,也见过他威胁其他住客。有一次——莱达拒绝承认这件事发生过——斯特莱克见到惠特克想要打死一只猫,因为猫不小心弄醒了他。他在房间里追赶那只吓坏了的猫,冲它挥舞沉重的靴子,大声大骂,说要让它付出代价。最后斯特莱克从他手里夺走靴子。

斯特莱克走得越来越快,支撑假肢的膝盖开始隐隐作痛。“老马头”酒吧在街道右侧突然出现,仿佛是他斯特莱克变出来的。他走到那座又矮又方的砖房门前,看见一身黑衣的保镖,才想起老马头如今已经变成又一家大腿舞俱乐部。

“活见鬼。”他嘟囔。

他并不介意喝酒时有半裸的女人围着他旋转,但他无法负担这种地方酒水的高额价钱,他今天刚失去两位客户。

于是他走进接下来看见的第一家星巴克,找了个座位,把酸痛的腿架到旁边的椅子上,阴沉地搅着一大杯黑咖啡。软塌塌的彩色沙发,泛着美国咖啡泡沫的高杯,干净的玻璃柜台后面安静而忙碌的年轻人——这些情景本应驱散惠特克那阴魂不散的臭气,但惠特克仍然盘桓在斯特莱克的头脑里。斯特莱克无法控制地回顾那段记忆,渐渐想起……

惠特克和莱达母子同居时,把少年时期的犯罪和暴力记录隐藏得很好,只有英格兰北部的社会服务部知道他的事。他自己添油加醋讲的过去版本众多,前后矛盾。他涉嫌谋杀被捕后,媒体才从以前认识他的人那里挖出过去的真相。爆料人里有些是为了酬劳,有些是为了报复他,还有些则试图在为他辩护。

惠特克出身在一个富有的中上流阶级家庭,一家之长是位封爵的外交官。惠特克一直以为他是自己的父亲,直到十二岁才发现真相——他还以为在伦敦蒙特梭利学校当老师的姐姐,其实是他母亲,她有严重的酗酒和毒品问题,生活穷困潦倒,被家人排斥在外。十二岁以前的惠特克就已经是个问题儿童,经常暴怒如雷,有可能对任何人发泄怒火;十二岁之后,他更为狂野。他被寄宿学校开除后,加入本地帮派,很快成为小头目。他的少年时期很快终结,他进了少年管教所,因为他拿刀抵着一个女孩的喉咙,让同伙强奸她。他十五岁时跑到伦敦,一路上犯下各种小偷小摸的罪行,最后找到亲生母亲。短暂的幸福团聚之后,两人的关系很快恶化,带着敌意互相施暴。

“请问这里有人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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