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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水魂(三)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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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三巡拨通了老吕的电话,向他汇报了一下新现的凶案现场情况。

我皱眉蹲身检查死者。

死者是面朝下,贴着敞开的卧室门趴在地上的,死亡时间过二十四个时。他穿着淡蓝色的贴身棉质睡衣睡裤,左脚上穿着一只褐色的棉拖鞋,而右脚上的棉拖鞋扣在离死者右脚掌二十厘米左右的位置。

死者的致命伤源自背部横向并排等距的五个刺孔伤口,而最致命的是偏向左边的两个刺孔伤口,显然这两个伤口从背部贯穿后,刺破了心脏,导致死者瞬间致命。

地面上,死者体内溢出的血量很大,在没有彻底清洗伤口的情况下,我很难判断是什么凶器对其造成的伤害。但是有一点我们肯定,死者肯定被这把凶器贯穿了身体,否则体内溢出的血量不会这么大,几乎形成了一片水洼。

我心的翻动了死者的身躯,果然,他的胸膛上也有五个伤口,这大量的血就是从胸膛的伤口上溢出的。

我还现死者的右前额有一道刮伤,这刮伤也是新的伤痕。我起身检查了一下卧室门,确定了这额头刮伤是如何形成的。

卧室外侧的门把手上,有一丝血迹,这血迹应该是死者在倒地时额头撞向门把手所留下的,同时也在死者的额头上留下了伤痕。

这个伤痕很有意义。因为一般情况下,受害者在受到致命伤以后,都是以瘫软的形式倒地。而这个伤痕告诉我,死者不是瘫倒在地,而是带有惯性的向前乒倒地。

我分析了一下这种倒地的情况,得出了一个结论在死者向前飞奔的情况下,其身后受到一股冲击力,并将其击倒在地。

这股冲击力肯定是来自凶手,而这股冲击力,显然是通过击杀死者的凶器传递过来的。那么可以肯定,死者的伤,是被人从身后用力投掷凶器贯穿身体产生的。我不得不感叹,这杀手的臂力好生撩。

我又检查了一下犯罪现场,主要是客厅那一片破碎的玻璃。玻璃是一扇窗户被打碎后留下的,看来凶手是打破玻璃后从窗户进入的7o1室作案。那么凶手又是如何抵达7o1室窗户外的呢?

我走出7o1室,继续向楼上走去,现这栋楼的台并没有上锁。台上也十分的空旷,没有楼顶花园或者养花种菜之类。

我检查了距离7o1室客厅窗户最近的位置,没有现任何绳索所留下的痕迹,看来凶手不是借助攀岩绳之类的东西进入到作案现场的。

虽然没有现绳索的勒痕,但是我却现在台护墙外壁上,有几道白色的印记,这种印记我相信是脚掌的前半部分摩擦墙壁后留下的印记。

检查了印记上方,现台的外墙上有隐约的抓痕。我皱了皱眉头,心想这凶手不会是徒手从台爬到7o1室的吧。

这种可能性虽然很,但是并非不可能,加上我推测出凶手有着极强的臂力,那可能性就更大了。

老吕带着勘查组和法医来到了凶案的现场,并对凶案现场做了更为详尽的勘查。

死者的尸体被运往司法鉴定中心,我当然也是如影随形。

在尸检中,刘丽丽现尸体的前后共十个伤口都有撕裂伤。具体来,就是先贯穿再撕裂。这种情况我做出了分析,明凶器上如同鱼钩一般带着倒刺。

根据伤口的情况,我判断出凶器是一柄鱼叉。

夜色降临,寒气似乎更加的浓烈,从江面上悄然无息的蔓延至全城。

不过这寒气无法渗透到彩灯灼眼、音乐狂乱的残红酒吧。

当然,一般来酒吧喝酒,多是唐振国的提议,理由十分的简单,他想喝酒可,他想见迟雪了。

吧台上固定的两个位置似乎是早就给我和唐振国准备好聊。唐振国一边举着酒瓶将那泡沫翻腾的啤酒往肚子里倒,一边用迷离的眼神看着极尽妖娆的迟雪。

迟雪穿着一身性感的白色西服,扭动着身姿,摇酒壶在她的掌间翻飞,赢来阵阵欢呼。

此时已经过了凌晨十二点,或许是因为气变冷的原因,酒客们都离开得较早。

我侧着头看着一桌迷醉的青年,一个年轻的长女孩已经醉得不省人事,她的头耷拉在一个痞帅青年的肩膀上,似乎早已没了知觉。

痞帅青年拿着一只酒杯,酒杯里斟了一半的蓝色鸡尾酒。他举杯,和身前两位留着黄的青年干杯,然后用一种邪恶的眼光瞥了一眼肩头上的女孩,露出一种邪气的笑容。最后一口将那杯蓝色的酒喝了个精光。于此同时,我似乎听见了那几个青年的笑声,一种令人作呕的笑声。

这个世界,有很多事不能尽顺人意,看不惯的事多了去了。我不是那种看不惯就要去管一管的人,人类在丑恶的本性下催生出的行为无穷无尽,我管不完,也管不了。

不过有的人就是好管闲事,在遇到他看不顺眼的情况下,还会出手揍人。

这种人一般身材魁梧,只有具备强悍的身体素质,才能在第一时间给人震慑感,才能有资本去多管闲事。

而且这种人自身会散一种气,这种气无形间形成气场,让别人无法靠近。也是因为这种气,让他与世界格格不入,因此他的眼中就会出现更多的看不惯。

这样的一个人,在我进入残红酒吧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他带着一顶黑色的防寒帽,用褐色的外套紧紧的裹着自己。虽然如此,我还是能分辨出他体型的魁梧。

他坐在酒吧靠墙的位置,那是一张四人坐的酒桌,可是至始至终没有人前来与他碰面,他也一直在自斟自饮,喝得不急不缓,喝得不骄不躁。

他就这样一直的喝,身边人来人往,不过似乎他周围有一股磁场般,没有人能够进入他的范围。

或许更多的是不愿靠近他。

只是这时,他站了起来,很高,足有一百九十公分。他并不是要离开酒吧,而是走到了那三个痞子身边。

他看着那三个痞子,一言不。

三个痞子正在饮酒笑,忽然看见这么一个庞然大物站在身边,那笑声顿时戛然而止。

“大个子?想找茬?”痞帅男站了起来,歪着嘴道。

我推了推唐振国,示意他向那大个子方向看去。

唐振国喝了一口酒,将酒瓶放在吧台上,扭头看着那大个子。

“这人练过。”唐振国以专业的眼光,肯定的道“那三个子要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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